第三部 协助调查 第二章(第3/4页)

达格利什说:“也许他知道重返现场只会增加自己被别人看到的可能性,或者是在小礼拜堂留下自己痕迹的可能性。但是让我们假设凶手是故意把自己的那盒火柴拿走的。这说明了什么?”

“通过调查他用过的这盒火柴可能就会查到他身上。但是这显然不太可能。他肯定会用最普通的牌子,世界上会有上百万盒一模一样的火柴。他也不可能预料到我们会找到那根烧掉一半的火柴。他把火柴带走,也许是因为有人会发现丢了这盒火柴。也许他一直都计划着要还回去。这就意味着他不是从自己家出发去教堂的。逻辑上讲,他应该是从坎普顿小丘广场来的,因为他在那里拿到了日记本,也许同时拿了火柴。但假设事实如此,假设火柴来自博洛尼本人的家里,那为什么不把火柴留在现场呢?就算能查到这盒火柴的来源,也只会让我们发现主人就是博洛尼本人。所以我们还是要回到先前的结论,认为这是一个简单的错误,由于习惯造成的。他顺手把火柴放回了自己的口袋里。”

达格利什说:“如果他是这么做的,在发现那一瞬间的惊讶之后,他也没有特别担心这一点。他会告诉自己,警方会假设博洛尼使用了被锁住的盒子里面的火柴,或者认为剩下的火柴连同日记本一起被烧掉了。我们也的确可以认为他用的是酒店和餐馆里常见的那种小盒火柴,烧完了也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无可否认的是,博洛尼不太像是那种会从餐厅拿走火柴的人,但是辩护律师可以宣称就是这么一回事。现在可不是仅凭法医证据就要求被告认罪的最佳时机,更不可能仅凭烧剩半根的火柴就让他伏法。”

凯特问:“那您觉得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总警司?”

“很可能大部分都和你说的一样。如果保罗男爵曾面对一个赤身裸体、携有武器的袭击者,我怀疑我们是否还能发现同样的现场情况。没有任何打斗过的痕迹,这就意味着他肯定是先被打晕了过去。完成这一步之后,凶手必须非常快速、专业地动手,非常清楚他自己在做什么。而且他也不需要花太长时间,只需要花几分钟脱掉衣服,拿起剃刀就行。杀人只需要不到10秒钟。这样的话,把人打晕的那一击不能太狠。事实上,要想不留下让人起疑的大块瘀青,力度必须经过巧妙计算,确保恰到好处。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他有可能是把什么东西绕在博洛尼头上,然后把他拉倒在地。一种材质柔软的东西,比如围巾、毛巾、他自己的衬衫,或者是用套索、绳子、手绢。”

凯特说:“但是他还得非常小心,保证不能拉得太紧,不能让他的受害者窒息。死因无疑是喉咙被割断。而且,围巾或者手绢不会留下痕迹吗?”

达格利什说:“那倒未必。他在脖子上划了一刀后就不会有痕迹了,但现在我们可以看看今天下午的尸检报告会有什么新信息。”

突然,她仿佛又回到了小礼拜堂,低下头,又一次看到了快要被割下来的脑袋,看到了整个画面,鲜明,轮廓清晰,像彩色印刷一样光亮。然而这一次,没有给她冷静的准备时间,没有机会去为她明知要面对的场面调整心情和肌肉状态。她的双手骨节发白,紧紧握住方向盘。有一瞬间,她以为她踩了刹车,车已经停了下来。然而他们依然在飞速地沿着芬奇利路前行。她想,这是多么奇怪啊,那种突然回忆起的恐惧,居然比在现实中亲眼目睹的还要可怕。但是她的同伴又在说话了,她肯定错过了他最开始说的那些内容。她听他说起尸检,猜想她可能想要在一旁观看。通常情况下,这种她解读为一种指令的建议可能会让她暗喜,她会认为这是对自己是这个团队真正一员的又一次确认。这次她却头一回感到了一阵厌恶,几乎是强烈的反感。当然,她到时候会到场。这又不是她第一次亲临尸检现场,她并不担心自己会蒙羞,她可以目不转睛地注视尸检而不会呕吐。在警校的时候,她曾眼看着自己的男性同事们在验尸房摇摇晃晃快晕过去,自己却站得笔直。如果法医允许的话,尸检的时候能在场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你能学到很多,她也非常好学。她的外祖母和社工会等着她15点的时候过去,但是她们只能多等一会儿了。她试着——但并没有很用心——找到一个得空的机会给她们打电话说自己去不了了。但是她又告诉自己这完全没有必要,她外祖母已经知道这一点了。如果今天收工不太晚的话她可能会下班之后过去一趟,但是对于现在的她而言,死者优先于活着的人。可是自她加入警察队伍以来,第一次有一个危险的声音在她耳边低语,充满了对自我的不信任,质问她这份工作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