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第2/11页)

“在猎场看守人看着麦卡锡父子走过并直到消失后,还有其他人看见过他们。博斯科姆比池塘周围有着茂密的树林,杂草丛生,芦苇遍地。一位十四岁的女孩——博斯科姆比溪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佩兴斯·莫兰,当时正在附近的树林中摘花。她说,她在那里看到了麦卡锡先生与其儿子在树林边接近池塘的地方似乎曾经发生过激烈争吵,她听见老麦卡锡先生大声责骂儿子;她还看到儿子举起手,似乎想殴打父亲。她被两个人间剑拔弩张的气氛吓到了,于是迅速跑开,并在回家后把这事告诉了自己的母亲,并表示害怕他们会立即打起来。她刚把这事说完,小麦卡锡就跑了过来,声称他父亲死在了树林里,向看门人寻求帮助。他当时极为激动,也没看到他的枪和帽子,他的右手上与袖子上都有新鲜血迹。他们跟随他赶到事发现场,便发现尸体躺在池塘边的草地上。死者头部被人用某种沉重的钝器猛击,凹陷了下去。从伤痕推断,很有可能是被他儿子用枪托打的,那支枪就扔在旁边的草地上,离尸体只有几步远。在这种情形下,那位年轻人立即被逮捕了,第二天传讯时被宣布犯有‘蓄意谋杀’罪,第三天提交到罗斯地方法官进行审判,罗斯地方法官现在已经将本案提交到巡回审判法庭进行审理。这便是验尸官与法庭对本案判定的主要事实经过与依据。”

我立刻说:“我简直再难想象还有比这更狠毒的案件了。假如能够以现场证据来证实罪行的话,那么这就是一个典型案件。”

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说:“以现场作为证据其实很多时候都是靠不住的。它表面上似乎可以直观展现并证实某种情形,但是倘若你略微改变一下观点,那你也许会发现它同样可以明确无误地证实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情况。但我也得承认,目前的情况对那位年轻人很不利。他或许的确就是凶手。在附近也有几个人,其中包括农场主的女儿特纳小姐,认为他是清白的,并且已经委托了雷斯垂德办理本案,为维护小麦卡锡的权益而进行辩护,——你也许还记得雷斯垂德就是在‘血字的研究’那件案子里的那个人——但是,雷斯垂德认为本案相当棘手,因此向我求助。这就是我们两个绅士要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赶往那里,而不是吃饱早饭后待在家里享清福的原因。”

我说:“我觉得本案的案情实在太明显了,恐怕你在处理本案时得不到什么好处。”

他笑着说:“没有什么要比明显的事实更容易让你上当的了。况且我们或许能够凑巧找到其他的,某些在雷斯垂德看来并没有用处的明显事实。我说,我们将会运用雷斯垂德所根本不具备的能力或难以理解的方法来确认或推翻他此前的看法。你很了解我,我这样说,你不会觉得我是在吹牛吧。随便举个例子,我很清楚地看见你卧室的窗户是靠右侧的,而我怀疑雷斯垂德先生连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都未必注意到。”

“你怎么会知道这一点的……”

“我亲爱的朋友,我对你非常了解,我清楚你有着军人所独有的整洁习惯。你每天早晨都要刮胡子,在如今这个季节里,你会借着阳光照射来刮。你刮左脸颊时,越向下就越难刮干净,这样等到刮至下巴底下时,那已经很不干净了。这样不难看出,左侧的光线要比右侧暗。我无法想象你这种喜爱整洁的人,在两侧光线对等的情况下,会将胡子刮成这样,因此我推断你的窗户朝右。我拿这件小事作为观察问题与推理的例证。这是我的特长,这很可能会对即将开展的调查有所帮助。因此对于传讯过程中提出的一两个次要问题更值得仔细思考。”

“什么次要问题?”

“看来当时并没有立即逮捕他,而是返回哈瑟利农场之后才予以逮捕的。当巡官通知他被捕时,他表示并不奇怪,说这是他罪有应得。他的这种话自然将陪审团心中仅存的一点怀疑也消除掉了。”

我不禁喊道:“那么说,他自己已经认罪了?!”

“并没那么简单,因为随后就有人提出,他其实是清白的。”

“在出现这么多事件后,才有人有异议,这实在是让人疑心。”

福尔摩斯说:“恰恰相反,那是目前我在黑暗当中所看到的最引人注目的光芒。无论他多天真,也不会愚蠢到连当时情形对他极为不利这一点都不清楚。假如他被捕时表示出惊讶或假装愤慨,我会将它当做很可疑的行为来看待,因为在那样的情况下表示出惊讶与气愤必然是不自然的,而对于一位富有心计的人而言,这却像是一条妙计。他坦承当时的情形,这说明他如果不是无辜的,那便是一个有着极强自我克制力的坚强的人。而他说出罪有应得这种话,假如你思考一下,就会认为同样是有道理的,因为在父亲去世那天,他没能尽到为人子者应尽的孝道,居然还与他父亲发生了争吵,甚至还像那位作为重要人证的小女孩所说的,还曾举起手几乎要殴打父亲。我看他说出罪有应得的话,是由于其深深的自责与内疚,也证实他其实是一个身心健全的人,而并非罪犯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