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拉登的双重论证(第2/4页)

最初,拉登以为,有了这个马车夫的证词便可证明菲力克斯无罪了。再对波瓦拉的手做一次验证,若有所说的疤痕的话,案情就大白了。仔细再一想,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他的不在场的证明还是不可推翻。只要有了不在场证明,任何律师都能将他的无罪辩护做成功。对陪审团来说,不在场证明是最关键和具有决定意义的。况且,马车夫的证词也许不可采信。据马车夫说的,他对警察那么反感,有可能有意制造与警方相反的证词来否定警方的结论。

不如先将这个问题搁下,去看看波瓦拉的手。要是他的手上有疤痕,就能肯定希尔说的雇主就是波瓦拉了。

十一点左右,拉登叫了一辆计程车,司机看上去很机智。他让车开到香槟街尽头。拉登下了车,又坐到了抽水机厂对面的咖啡馆。计程车则照他吩咐的慢慢地开到街对面去,好让他随时可以上车。

十二点一刻左右,波瓦拉走了出来。拉登隔着街道跟着他,计程车则缓缓地紧随着。不久后,拉登为自己的深谋远虑而得意。波瓦拉走到街道尽头后,挥手叫了一辆计程车,疾驰而去。

拉登坐上跟在身后的那辆车,让司机盯住波瓦拉。车开到了澳裴拉大街的贝利尼店。波瓦拉进去了,拉登也去了。

餐厅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人在就长。拉登进去后发现波瓦拉选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坐在那里。拉登选了靠近柜台的一张桌子,要了一份快餐。他先将钱付了,然后目不转睛地望着波瓦拉看,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波瓦拉似乎并不着急,拉登还来得及享受一杯咖啡。一会儿后,波瓦拉站起身来,前去结账。柜台前排起了一小队伍。拉登也站了起来,排到了波瓦拉后面。波瓦拉伸手付钱的时候,拉登看见了,看见了他手指上的疤痕。

这下错不了了!果然是波瓦拉干的!我的工作可以告一个段落了!拉登在心里高兴地想道。就在这时,波瓦拉的不在场证明又示威一般地凸现在他脑海里。有了这一点,他的新发现又要受到威胁了。

拉登接下来要做的是让马车夫同波瓦拉见面指认。他立即跟克林顿打了电话商量这事。可能的话,他们将让希尔当晚坐火车去巴黎。克林顿再打电话时,一切都已安排妥当了。

第二天一早,拉登去了北停车场。英国来的火车上下来一个留着短胡须的高个男子,他皮肤黝黑。这就是希尔了。一起吃过早饭,他们就准备开始行动了。

“较为困难的是,要看清楚就得靠近波瓦拉,但又不能被他发现了。否则,一切都完了!”拉登强调说。

“我知道。”

“戴上假须和眼镜,想他认你不出了。衣服也换换吧。餐厅吃饭时,你盯着点。付账的时候跟住了,伸手时尤其不能放过。”

行动非常成功。希尔说,用不到看他的手。根据波瓦拉的言行举止及身材,他就认出来了。晚上,拉登请了希尔一顿丰盛的晚餐,付了一大笔酬金,将他送上了车。

回到旅馆的拉登明白了,波瓦拉的不在场证明纯属伪造。毫无疑问,周二晚上七点半时,波瓦拉就在伦敦。两点钟的时候,他不可能在夏兰顿。但拉登就是找不出突破性的反证来。

拉登取过来一张纸,将他知道的地址及时间列在上面。周二晚上七点半,波瓦拉在沃塔鲁车站的强生货运行。第二天,也就是周三十点到十一点,他和希尔将桶子从沃塔鲁运到仓库。从周二晚上七点半到周三上午十一点,他应该都在伦敦才对。周三晚十一点他到布鲁塞尔的马克饭店。这些毫无疑问。

要是从时间顺序来看呢?周二稍有出入。周三上午十一点在伦敦,晚上十一点能到布鲁塞尔吗?拉登查了一下旅游手册,发现下午两点二十分由伦敦出发,晚上十点二十五分可到布鲁塞尔。在十一点左右到达马克饭店完全有可能。波瓦拉曾对利朋警官说他去了马里鲁的弟弟家,但弟弟正在瑞典旅游。他去过,弟弟家看门的人说他不曾看到一个像波瓦拉的人来访。拉登以为,波瓦拉根本没去马里鲁,而是坐上了两点二十分的火车。

后来,拉登想起了波瓦拉说的电话。他说电话是在布鲁塞尔的一家咖啡馆打电话预订的房间,时间在八点左右。但此时他不在布鲁塞尔,应在从伦敦开出的火车上。从旅游手册可以知道,坐上下午两点半从克劳斯开出的火车,八点该到了哪里?拉登突然想到,船是晚上七点半到奥斯坦丁,往布鲁塞尔的火车八点四十才开。他那个电话一定是在奥斯坦丁打的。

计划看着简单,可设计得却是很巧妙。拉登算是知道了为什么利朋无法确定他是否在安葩绣大道吃的饭,以及是否去了莫里剧院看了《特洛伊人》。拉登想,自己这才总算走上了调查的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