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4页)

“接下来的论点很诡异:‘五、这是谋杀,但谜团是因错觉和乔装术所引起。”

“我不懂。”

“我不确定是否真的了解书上所举的例子。书中提到凶手假装是被害者,因此让人以为被害者好像在房间上锁前进入房间,但其实他已经遇害并躺在地上有一段时间了。当然这不适用我们的案子,不过……”

“我想我知道什么引起你的兴趣——‘错觉’这个字眼,你又回到投影的问题上。我告诉你不可能有这么一场神奇的灯笼秀。你自己试试看在火光下将影像投射在一块玻璃上就知道了。”

副队长缓缓地吸着烟斗。

“我知道。可是你看到的这个人影……它做了什么事情吗?它有移动吗?”

“我们只看了几秒,就起身冲进屋内。我想,当时它没动,可是我不敢十分确定。”

“那么假如它不是人呢……”

“假如它不是人,那么就是个和真人一样大的假人。假人怎么离开房间?这样会更容易吗?”

“没有。可是我仍然喜欢这个错觉论点。我问你——你回想看看,你看见的那个黄衣人有没有什么——嗯,不对劲?”

麦特低头看着手中亮着的烟头,试着回想这个黄衣人。

终于他说:

“有。有一点,虽然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帮助——他没戴手套。”

麦特的烟都抽完了,副队长才停止诅咒。

“没戴手套!”他做出结论,“太反常了!太棒了!你指的是哈斯佛老是戴着的那双黄手套?”

“是的。”

“但是,手套是他的正字标记。不论是哈斯佛本人或是假扮他的人,都……只有上帝知道有多少杀人犯戴着手套作案,不过,这件案子可是史上第一桩凶手脱掉手套的案子。”

“对不起。可是我一回想起来,就看到了这样的画面——一只有血色的手放在桌上。”

马歇尔哼了一声。

“我试着理清头绪,却愈搅愈乱。我企图往错觉这方向着手来解决一切问题,却发现一个没戴手套也没留下指纹的凶手。嗯,可是,灯光问题排除视觉幻象的可能性;所以如果错觉确实存在,装置一定会留在这里面。问题就跟凶手人在房里一样。所以第五点,凶手乔装或是错觉,排除。接着:‘六、这是谋杀,凶手虽然是在房间外面下手的,不过看起来却像是在房间里犯下的。’这一点非常诡异,书里列举的一些好玩的例子也许有帮助,至少我知道凶手会顾虑法医,但大部分都是些遭锐器或钝器攻击致死的例子,而且和我们的案子无关。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件案子不可能是房间外的人做的?”

“两个原因。第一、从哈里根脸上的枪伤来看,凶手一定在他身边。第二、弹道在房间内。我坦承你可能因此怀疑凶手从老鼠洞或者壁炉的裂缝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发射子弹,可是那些洞都不足以容下一把枪。”

“好。第六点,命案现场外行凶,排除。

“‘七、这是谋杀,但其诡计的运作方法,刚好和第五点背道而驰。换句话说,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时间,比真正案发时间早了许多。’换句话说,被害人只是失去意识——譬如,被下了药——房间依然是完全上锁。随后门被撞破,凶手趁着接下来的混乱动手,你有异议吗?”

“发现尸体和门被踢破的那段期间,除了警方没别的人。而且,在我们冲进去之前,我就看到沃尔夫躺在地板上业已气绝而亡。”

“也许他只是失去意识。”

“可是我看到他的脸……而且。姑且不管这点,要是我们假设凶手可能是不小心被派过来的一个警员,那么这真是——套一句几何学上常说的——荒谬。”

“对。第七点,事后谋杀,排除。那么一来,我亲爱的华生,有关凶手不在房里的论点到此结束。没有任何一点派上用场,对此你满意了吗?”

“我才正要开始呢。我们知道凶手在房里。”

“好吧。现在性情乖戾、打扮华丽的菲尔博士为我们列出一串凶手逃跑之后所玩的锁门把戏,让人误以为门被反锁。他,一开始这么举例:‘一、将插在锁孔里的钥匙动些手脚。’他举了几个利用钳子和铁丝的高明手法。”

“可是书房所有的锁孔。都没有钥匙留在上面。”

“没错。这一点不通。接下来他提出‘二、不破坏锁和门闩的情况下,轻松移开房门的铰链’之可能性,对此你有什么意见?”

“不可能在法式落地窗上动这种手脚。窗户上下都闩上,所以即使拆掉铰链,窗子依然锁得死死的。也不可能在礼拜堂的门上动手脚,因为那条通道不仅被锁死,也被一个证人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