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2/7页)

罪犯总是将目标指向作为墓穴的地下室和陵墓,从来不碰单独的坟墓。

几乎所有的罪行发生在冬天,那时地面太硬挖不动,尸体得以保存起来,直到浓霜渗入地下。一旦罪犯进入作案地,他便使用切割机和电钻来打开棺材。他有条不紊地将尸体下葬时穿戴的珠宝首饰摘下来,他用钳子拔下金牙和填了金子的假牙。

这些行为很卑鄙,可是至少能让人理解。然而,盗窃只是这个家伙的初步行动。他将死者的眼睛挖出来,扯掉耳朵,割断喉咙。1989年2月,人们发现切尔顿纪念公墓的两具尸体没了鼻子——显然他是用锤子和凿子将它们凿掉的。发现那事的警察告诉布兰顿:“那样做很容易——那里像个冷藏柜,它们也许像冰棍似地被折断了。真正的问题是那家伙得到两个冻鼻子后用来做什么呢?把它们放在钥匙链上?也许把它们混在烤干酪辣味玉米片里,然后嚓的一声放进微波炉?做什么呢?”

人们发现几乎所有的遭受亵渎的尸体都缺了手脚,有的还没了胳膊大腿。在好几起案件中,这个罪犯还拿走了尸体的头和性器官。法医的证据表明,他的主要工作是用斧子和屠宰刀干的,较精细的活用的是各种解剖刀。他也算不错,是个“有才华的业余专家”。康伯兰县的一个警官助手告诉布兰顿:“我不会想让他取走我的胆囊的,但是我想让人从我的胳膊上去掉一个痣,我会信任他的,他是个有天分的外行。”

有几个案件中,他打开了尸体的肚子或头颅,将之灌满动物的粪便。

警察较频繁地发现性污辱的案件。关于偷窃金牙、珠宝、四肢这些,他和别的罪犯没有什么不同。可是说到使用性器具和死者做爱,很难再赞他有绅士之道了。

这对我来说也许是极幸运之事。

我从湖边别墅逃离后的大约一个月里,乡村警察署处理事情的情况,我得悉了许多。可是,和我在上个星期获悉的情况相比,那不算么了。其中最令人感到吃惊的是,小镇的警察们竟如此谨慎、圆滑。我想,当你对这一地区的每一个人都直呼其名,而且和其中许多人有亲戚关系,那么,谨慎行为便如同呼吸一般是自然的事了。

他们处理我的案件的方式就是这种奇怪、复杂的谨慎行为的一个例子,而处理于伯特是另一种方式。记住,调查持续了七年时间,在案件结束前,许多人参与此事——两个州警察部门,四个县的长官,三十一个助手。

天知道还有多少地方警察和警官。案子就在他们打开的卷宗前页。到了1989年,他们甚至为他起了个名字——鲁道夫,那是著名演员范仑铁诺的名字,他们在区法庭谈论着鲁道夫,等着为其他案件作证。人们在奥太斯塔市、德瑞市以及沃特维尔市的执法研讨会上就鲁道夫一案交换意见,他们在喝咖啡休息时谈论着他。一个警察告诉布兰顿:“我们肯定是这么做的,我们这些伙计们总是把鲁道夫之流带回家。你在后院的碰头会上了解了案件的最新详情,也许你会和另一个部门的伙计讨论此事,同时一边观看着你的孩子们玩小棒球游戏。因为,你根本无从知道什么时候会以新的方式把事情汇总起来,大功告成。”

可是,下面才是真正令人惊讶的事。这些年来,那些警察都知道有个活怪物——事实上,是个盗尸者——在这个州的西部地区四处作案,而这故事直到于伯特被逮住才登上报纸。以某种方式看,我发现这很古怪,有点令人毛骨悚然。可从更大一些范围来看,我发现这很奇妙。在许多大城市里,我想,执法斗争并不很成功。可是在东部地区这里,他们的工作似乎做得不错。

当然,你可以争辩说,他们花了七年时间才逮住一个于伯特这样的疯子,工作大有改进余地。可是布兰顿所了解到的情况说明,对我来说,他们的工作神速。他解释道,恶魔(他们真的使用这个字眼)在乡村小镇里无恶不作。在那里,捉襟见肘的经费预算迫使警察们只处理最严重的现行问题——那是指对活人犯下的罪,而不是对死者犯的罪。警察们说,在州的西半部地区,至少有两个偷车团伙、四个盗窃商店团伙在作案,而这仅仅是他们知道的。还有谋杀犯、打妻子的人、毛贼、超速开车者以及醉汉。

更糟的是,还有毒品,有人买,有人卖,有人种它。人们不断为它互相伤害,互相杀戮。据布兰顿所言,诺威的警长甚至不再使用可卡因这一词了——他将之称为海洛因白痴。在他的书面报告里,他写做海痴。我理解了他想说的话。作为一个小镇警察,开着用了四年的利、莱茅斯巡逻车试图监管整个的怪物展览似乎是不可能的。每当车速提到每小时七十公里,车就像要散架。这时,你的任务就是列出事情的先后次序,喜欢和死者做游戏的那个家伙便远远离开了要目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