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5页)

“很抱歉,我答应了一个客户,今晚之前要修好他的车。车在车库里,我得走了。无意冒犯,但我不喜欢和你谈话,不喜欢你的口音。现在该开球了!谢谢您的配合。”

“你说什么?”

“纽约扬基队对巴尔的摩金莺队,那场球我去看了,解说员就说了这句话,当时那个接球手——瑟曼·李·曼森,已死于一场空难。另外,顺便说一句,以后除非来者拿着执法证,否则我是不会再和任何人说韦德的事情的。”

于是我告辞离开了。感觉近乎不可思议,就像一个玩侦探游戏的孩子,从一个“嫌疑人”家里被踢了出来。我曾经当过警察,但那些年月已经恍若隔世。现在,我只是一个四处犯糊涂的老头,手里没有盾牌,腰带上没有枪。我坐进车里,把笔记本丢进装手套的盒子里。

我开上山谷路的时候,雨刷已经应付不了倾盆大雨了。这整个故事该怎么进展下去呢?我自问。几乎可以肯定,德雷克说的不是真话,在案发之后他的证词也是假的,但是我对此毫无办法。马特告诉我,斯波尔的律师努力想让法庭重审他的案子,但并没有成功。而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年老昏聩的退休警察,在哪儿都不受欢迎。

***

后来的几天,我修了家里的房顶,粉刷了房间,同时琢磨着案子的事。

那周六我清理了后院,周日我过河到纽约拜访了一个老同事,吉姆·福斯特,他刚熬过了一次心脏病突发,几周前才出院。天气很好,我们去散了步,然后在拉法叶街的一家餐馆吃午餐。正在他跟我讲他的饮食要求是如何如何严格时,我问他记不记得约瑟夫·韦德的案子,他稍稍吃了一惊,说这名字他没什么印象了。

“他曾是普林斯顿大学的教授,1987年12月在自己的家中被杀害。密苏里州波托西监狱的一个死刑犯,声称自己杀了他。那家伙的名字叫弗兰克·斯波尔,当时只有22岁。那时我参与了这个案子。”

“我从来不喜欢‘弗兰克’这个名字,”他说,两眼盯着我盘子里的意大利香肠,“小时候我读《飘》,里面有一个人就叫弗兰克,他呼出来的气都是臭的。嗨,不知怎么,这个细节一直在我脑中挥之不去,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能想起这个。对了,你为什么仍对那件事感兴趣?”

“你有没有遇到过什么让你心里一直放不下的案子?即使过了很多年还是记得?”

“有很多,罗伊。”

“是啊,我知道,但韦德这个案子过了这么多年,我才意识到它仍然在困扰我。我是说,我感觉在表象下面还蛰伏着别的什么东西,某种重要的东西,正在等着我,明白吗?我说的不是《法律与秩序》[1] 电视剧里的那些破玩意儿,而是关于正义的,关于一种感觉:如果我最终失败了,就再也无法挽回了。”

他沉思了一阵子。

“我想我懂你的意思……九十年代我调到纽约市警察局后,在缉毒科工作过一阵子。那个时候,我们和联邦调查局的官员合作,和‘地狱厨房’的西部仔[2] 还有戈提的小弟们[3] 战斗。你根本没有时间觉得无聊。有一个爱尔兰老大的前妻,是一位叫麦拉的年轻女士,说只要我们为她提供保护,就告诉我们点儿内情。我安排她在西43街一家叫‘满月’的酒吧里与我们见面。我是和一个叫肯·芬利的同事一起去的,他一年之后在和一群尼加拉瓜匪徒的枪战中牺牲了。那个女人来后,我们点了酒,开始谈证人保护程序的事情,如果她愿意和我们合作的话,我们将会启动这个程序。然后她说她要去一趟厕所,那我就等着呗。我和同事等了10分钟,就觉得不对劲了。我找了一个女招待,让她去女厕所看看,但她已经不在那里了。最后我通知了经理,我们把全店都找遍了,一无所获。厕所没有窗户,想出去的话只能钻下水道,或者爬通风管——只有两岁小孩才爬得过去。我们真想不通这是怎么搞的:我们的桌子就在厕所门口,她要是溜走的话我们一定会看到的。而且店里当时基本是空的,那段时间没有别的人进出过厕所。”

“这叫什么事……你们后来查出来是怎么回事了吗?”

他摇了摇头。

“可能是我不愿意再想这件事。甚至直到现在,我一想起它来还是汗毛倒竖。她就好像消失在空气中了一样,就在我身边几米远的地方,而我完全不知所措。我们再也没有找到她,她始终生死未卜。多少年来,我都在绞尽脑汁地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能每个警察背上都有几只像这样挠不掉的虱子吧,罗伊。所以你也不必太在意你那些悬案。”

走路把吉姆送回家以后,我回到停车场取车。开车经过麦克纳利·约翰逊书店时,我看到门口贴着一张小海报,说劳拉·韦思莱克博士周三下午要在这里办一场讲座。周三就是三天以后。我虽然不敢私下接近她,但我想,在拿书找她签名之后和她聊上几句,倒是未尝不可。看到这张海报对我来说是一个兆头,我决定抓住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