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没有人是死有余辜(第2/6页)

李昱刚跑回宿舍迅速换了一身儿打扮,大背心、黑短裤、懒人布鞋。我看着他:“你这…..是不是忒随意了些?”

“反正都得扔,就它吧!”

12号楼1单元门前拦了一道警戒线,前面围着一些群众,议论纷纷。这肯定是有实锤了,否则也不会拉起扎眼的警戒线。跟值守的同志出示了证件,我俩抬高警戒线先后进去。

102室的房门关着,门前空空荡荡,比尸臭味道钻入鼻腔更先引起我注意的,是墨绿色的房门上趴了两只苍蝇,绿头蝇子,个头都不小,若不是它们爬动起来,几乎要跟深墨绿色融为一体了。

我把兜里揣着的口罩递给了李昱刚一只。

李昱刚拨浪鼓似的摇头,“刘哥,这违反规定……”

“事儿是死的,人是活的。你本来就对尸臭味儿紧张,你进去再吐了,技术部招你惹你了!”

我们是有规定的,进入现场不能戴口罩,不能封闭嗅觉,因为你要通过嗅觉判断许多东西,譬如有没有汽油、酒精、特殊刺激性味道等。第一反应、第一直觉,现场什么样,这得知道。但我判断,以群众报备闹苍蝇为基础,里面趴着那位指定是高度腐烂了。高度腐烂的那个臭味一出来,你就甭想闻见别的其他什么了。那味道,蹿脑门。再说了,还有我呢,我的鼻子就够用了。李昱刚要是再吐了,才真是跟技术部过不去。

今天先我们一步出发的是技术部第二小队,队长小钱比我小五六岁,虽然年轻但经验丰富,工作一贯尽职尽责。现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技术人员是非常有必要的配备。小到一个衣物纤维。一个刮擦痕迹,都很可能是我们判断破案的关键。

技术人员专门勘查现场,收集各类证据,给我们提供好多有利的东西。而我们侦查人员,把这些情况全综合起来之后,就能更快地抽丝剥茧直指凶嫌。这方面比从前不知道强了多少倍。法律要靠证据说话,而我们的技术人员就是最佳的证据采集者。通过精准的证据采集,我们曾攻克过不少心理素质极强的罪犯,让他们认罪伏法。

我敲了敲门,来开门的是第二小队的现场技术员小秦,姑娘朝我点了点头,让出路来方便我们进入。这股子尸臭唉,真不是乱盖的,太臭了,直冲脑门。我回头看了眼李昱刚,他拧紧的眉头告诉我,戴口罩也没什么用。但他还是很坚强的,跟在我身后坚定不移。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客厅大,主卧也大,还带个卫生间,次卧小一点,放着一面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什么,就是一个架子,挂了好多钟,类似那种钟楼大钟的缩小版。

溜着墙根往里走也是我们的工作习惯,尽量避让痕迹、避让证物,但这回我看必要性不大了。死者面朝下趴在卧室中央,顺着卧室流出来的黄水几乎淹没了客厅。他的尸体,肉已经没有了,基本上就是一个骨头架了,身上的肉呢,变成水了,流得满屋都是,全是黄水,除了黄水就是凝固干结的黑色血迹。蛆都没有了,只剩蛆壳。尸体上应该长白蛆,比如说一个月、半个月长白蛆,白蛆都没有了,这下面全是蛆壳,整个屋里头全是。不闹蝇灾才怪呢!

这都不仅仅是高度腐败了,这是完全腐烂。勉强能分辨像出来他被杀时穿着背心裤衩,整个身体就在那儿趴着,旁边的床头柜上有一个烟缸,里面的烟抽了半截儿。由于是这么一个情况,等于现场的基本东西全被破坏了,什么足迹、纤维就别想了,化水的尸体把一切都淹没了。我们,沉浸在一片尸水的海洋里。我干刑警这么多年,这场面也真不多见。说不震撼,那是假的。

这屋子,谁一分钟也不想多待,我都恨不能窜出去一会儿等技术人员来跟我说明情况。但咱有职业素养,咱不是光听情况就能破案,还得观察。

卧室里有个东西极其不合时宜。是个洗衣机的箱子。正常人谁也不会把这玩意儿立卧室。我伸手去推,在一旁取证的小钱隔着口罩说:“背后是血迹。”

跟着,一墙的喷溅血迹映入眼帘。我看着血迹,又回头看看尸体趴的位置。怕不是一刀抹脖子吧?目测像。

从背后被人一刀结果,这说明啥?什么人你能放心背对?你至少要认识他,并且熟悉到对之没有防心。

但是这跟屋内的现有情况形成了反差—屋内有明显的被翻动过的痕迹。

你说要是熟人作案吧,除了伪装现场,没必要把屋子翻腾得这么乱。伪装现场也不是不可能,转移警方注意力嘛。但现在已知情况太少,还什么都判断不了。

首要目标只有一个,先知道死者身份。是谁,死在这间屋里。是不是房主本人,如果不是,租住的人是谁,为什么死了这么久才被发现。案发现场是两室一厅,究竟是合租还是独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