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第11/19页)

路沿着山丘的岩脊起伏延伸。河在右手边,时而近,时而远,时而与路面齐平,时而比路面低。一条狭窄的河流在宽阔的山谷蜿蜒穿行,提供了很多景致。这条河的两岸给人截然不同的感受,仿佛是两条河。

路开始急转弯,河水逐渐从视野中退去,田野将它和路分开。然后出现了一条长满野草的小径,斜穿过田野直通河流。

我的邻居说:“我小时候常在这里骑自行车。我喜欢骑到山顶,再顺着那条小路冲下来。小路尽头是通向河对岸的一座小桥。”

他小时候,应该是四五十年前,也许在战争即将爆发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安静的路,辽阔的天空;没有现在这样不时开来的轰鸣的飞机,西眺几英里,也见不着客机喷出的白色尾巴。这些飞机尾流像粉笔印,遇到一定的大气环境,它们会聚在一起形成厚厚的云层,从地平线的一头延伸到另一头,显现出地球表面的曲率。

邻居又朝小径旁两座破败的红砖小屋点点头。它们是路上仅有的建筑。

他说:“我一直觉得住在那里不错。以前牧羊人总住在那里,那时候这周围有更多的羊。”

我离开庄园的小屋后,就会搬进这两间农舍,而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它们。但是我不记得打照面时有邻居陪同。当时我对它们不太在意,倒对邻居更有兴趣,还觉得他想住农舍的愿望也是任性的表现,又一个暗示着他藏而不露的温柔的表现。

很久之后,在搬家住到这条小径旁之后,我才想起这一趟,这一出,记起了这段插曲。

一个周六下午,有辆车沿着小径开下来,经过我的农舍,接着费力地(路很窄,跟车几乎同宽)倒着开进了我屋的入口,停在那里。开车的是一个年轻人,同车还有一位老太太。

老太太下车沿着小径往下走,又走上来。她透过篱笆往里张望。年轻人解释说,他的祖母在故地重游,她来找孩提时代和她牧羊的祖父住过的小屋。她记得有一条小径,狭窄的尽头通上一条步道,然后是一座跨河小桥。她以前就经常在早晨走这条路去河对岸的农场取牛奶。年轻人说,这条路没错,但他祖母不认得她祖父的屋子了。

我异常尴尬,为改造了这屋子而尴尬,这导致老太太陷入困惑。入口和车道改了,新房子的前半部分老人也许能辨认出来,因为是那两间农舍的后部改建的,但它的后半部分是拆掉她祖父的房子后扩建的;庭院花园取代了老人记忆中的果园菜园。(但她的记忆中应该还有长年累月留下来的不可燃烧的家庭垃圾,部分堆在那里传给了我;我接手的时候已然灌木丛生的花园在这些年里也应该经过了几度改造。)

面对这位老人,我为我的所作所为感到窘迫。想到自己是一名入侵者,一个来自另一个半球的入侵者,想到自己摧毁或破坏了老太太的过去而倍觉窘迫,正如我在别处的过去已处处被摧毁,我成长的岛,甚至这里,我找到第二次生命的山谷,庄园的那座小屋,一个曾让我激动、欢迎我、唤醒我的地方,它们都在不断变化,到我离开的那一刻仍在变。

直到这位老太太(带着她七十年前的记忆)出现在我的新家,我才想起新邻居当时载了我一程的事。他谈到的人与一些小景,他指给我看的小径旁的两座农舍。那时候这两座农舍还多少有点像它们在老太太童年时期的样子。但她故地重游时,发现自己永远地失去了它们。

*

救护车不是为菲利普斯太太、为房东而来,却是为菲利普斯先生而来。那日他在庄园猝然倒地,在救护车赶到之前便去世了。

大家突然意识到,甚至连我都知道了,庄园是多么依赖菲利普斯先生,依赖他的精力、他的力量、他的保护。他是个保护者,这是天性也是后天训练所成。他在受他吸引的人身上唤起了弱者被保护的需要。他无法与人保持一种平等的关系,他也无从理解这样的关系。对于不需要他的人,他只表现出暴躁的一面,这是他与这类人保持距离的方式。

我初到小屋时怀着异乡人的情绪,把菲利普斯先生归入我印象中的一类英国人,觉得他是乡村庄园仆从的典范。其实那时候他也才来不久,还在适应工作以及庄园半孤立的状态,不太了解房东。

他日渐融入工作角色,视它为自己的一部分。经过这些年,他对我的房东产生了尊敬之情,为房东的温柔、脆弱、骄傲、固执,为令房东疏离这个世界的脾性,让菲利普斯先生这样的人不耐烦的脾性。他对房东的艺术修养尤为崇敬。虽然菲利普斯先生和布雷一样,在政治上欣然接受大众报纸“强有力”的草率评论,但他不大会嘲笑房东的艺术创作。布雷也是如此,他有一天笨拙地递给我房东一九二○年出版的插图版诗歌体小说,仿佛是递上理解房东性格的钥匙。就这两个强硬实际的男人来说,这一点令人费解,他们应该都厌恶“现代”艺术:他们都视艺术家或者带有艺术气质的人为异类。这一观念也许可以追溯到那个将艺术或者知识都归于宗教,都是为了表达神圣、敬奉神明的时代。视艺术家为企图重新创造世界的人,正如视科学家为疯子,是源于人们对邪恶的炼金术士的刻板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