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9/9页)

此刻他在月光下蹲着,半闭上眼睛,嘴唇露出醉心的微笑。上尉的妻子翻了个身,叹息一声,又伸了个懒腰。士兵稀奇地用手指摸摸散开在枕头上的一缕棕色头发。

三点多钟时,威廉斯猛然一阵浑身发紧。他四处张望,像是屏息谛听什么动静。他不清楚自己为何会出现内心的突变与不安。他看到邻居家里的灯都亮了。在这寂静的深夜,一个女人的哭声传入他的耳中。之后,他又听见在亮灯的屋前有停车声。威廉斯不声不响地走进昏暗的厅里。上尉房间的门关着。不一会儿,威廉斯已缓步向树林的外缘走去。

士兵这两天两夜里没怎么睡觉,累得两眼浮肿。他绕驻地走了半圈才走到去营房的一条捷径上。这条路上没有哨兵。回到床上,他倒头就呼呼大睡。拂晓时,他多年来头一回做了个梦,在睡梦中大喊大叫。对面的士兵被吵醒,朝他扔过来一只鞋。

在营房室友中,威廉斯没有一个朋友,所以,也没有谁在意他这几天夜不归宿。大家猜想他是在外面找了女人。许多士兵都秘密结了婚,有时就待在城里和妻子过夜。深长拥挤的宿舍在晚上十点熄灯,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按时上床睡觉。有时,特别是在月初,有人在厕所里通宵玩扑克牌。有一次夜里三点,二等兵威廉斯在回营房的路上撞见哨兵,因在军营已有两年之久,哨兵熟悉他,便没有盘问。

接下来的几个晚上,二等兵威廉斯回归正常的睡眠和休息。接近黄昏时他独自坐在营房前的长凳上,夜晚则时常光顾驻地的娱乐场所。他去电影院和体育馆。晚上,体育馆变成了滚轴溜冰场,场内音乐不绝,在一角处,人们喝着冰镇泡沫啤酒,坐在桌边休息。威廉斯也要了一杯,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沾酒。人们绕着场地溜圈,发出骨碌碌震耳的声响,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汗渍味和地板蜡气味。有三个人,都是老前辈,看见威廉斯离开自己的座位,走过来和他们一起坐了一会儿,都十分惊奇。年轻士兵看着他们的脸,似乎有问题要问。但最终啥也没说,停留片刻,又走开了。

威廉斯为人落落寡合,有一半的室友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其实,他在部队的现用名并非他的本名。刚参军那天,一个粗鲁的老中士低头瞪着他的签名——L.G.威廉斯,然后冲着他大喊:“写下你的名字,你这下贱的小乡巴佬,你的全名!”士兵等了许久才解释清楚这些首字母就是他的名字,他唯一的名字。“那么,叫这个讨厌的名字,你不能入伍美军,”中士说,“我给你改成埃—尔—基,行吗?”威廉斯点点头,见他如此满不在意的样子,中士粗野地大笑起来。“他们真给咱送来个二百五啊。”说完,又继续看那些文件。

眼下已进入十一月,大风呼啸了两天。一夜之间,人行道边小枫树的叶子被寒风捋得光秃秃的。层层落叶宛如金灿灿的毯子铺展在树脚下,变化万千的朵朵白云轻轻地漂浮在天空上。次日,下了一场寒雨。凄风冷雨的街道上,经雨水浸泡的落叶变成褐色,被行人无心地踩踏,最后有人用耙子将其耙走。雨过天晴,衬托着冬日的天空,落尽叶子的树枝尽显金银细丝的美丽姿容。清晨,枯草上结了一层白霜。

休息了四个晚上之后,二等兵威廉斯又去了上尉家里。他已摸清这家人的生活习惯,所以这次他并未等上尉安歇。半夜里军官尚在书房工作,他就上楼进了“夫人”的房间,在那儿停留了一个小时。之后,又站在书房窗前,好奇地注视着屋里,一直到深夜两点上尉才去楼上就寝,因为在这个时候,出了一件事,士兵并不了解。

在这些窥探和在“夫人”房间守夜时,士兵没有丝毫的怯意。他只是感觉,但不做思考;他只是经历,但不对眼前或过去的行为进行反思总结。五年前,L.G.威廉斯曾杀过一个人。因为一手推车的肥料,他同一个黑人发生了争执,随即拔刀将其刺死,并藏尸于废弃的采石场。他是一时愤怒才动了杀机,那殷红的鲜血和被他拖进树林那松软的尸体令他久久不忘。他仍记得七月那个烈日灼烧的下午,到处充斥着尘土和死亡的味道。他有种莫名、麻木的痛苦感,但绝无丝毫的惧怕心理,而且从那以后他没有一次明确地意识到自己是杀人犯。人的头脑犹如一幅编织材料丰富、手法复杂的挂毯,其颜色是从感性经验中提取而来,图案则产生于智者的脑回。二等兵威廉斯的头脑灌满了缤纷奇怪的色调,但却不见轮廓,形态缺失。

在这些初冬的日子里,威廉斯唯有认识到一件事:他开始察觉出上尉在跟踪他。尽管脸上的包扎还在,疹子也没消去,上尉依旧每天两次出去骑一会儿马。回来办完还马登记后,他仍在马厩前逗留片刻。在去食堂的路上,有三次威廉斯回头时都看见上尉在身后,约十码远之外。在路上多次和军官擦身而过,说明不是巧合。有一次偶遇,士兵走过去后驻足转身回头看,离他不远处的上尉也停下了脚步,半转过身来。天已近黄昏,冬日的暮霭带有淡淡的紫罗兰色。上尉的炯炯目光坚定且残酷。过了几十秒钟,他们同时转身,各自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