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春藤(第25/34页)

这种情绪一直持续到来年夏天。皮通经常要出门,回来后不时会有些新闻告诉我。“我今天几乎什么都没做。我今天一大早就被叫走了。”他不再抱怨;他喜欢被“叫走”的感觉;他近来很悠闲,和雇主发展出新的亲密关系,这亲近让他的生活几乎奢侈起来:乘车,购物与观光行,都是在工作日的早晨。“他说,‘皮通’——他是这么叫我的,你知道,他不叫我皮通先生。”他作这样的解释是因为我叫他皮通先生。“皮通,我觉得我们今早该去沃尔沃斯百货公司。我听说那里有不错的园艺部。”“沃尔沃斯,”皮通说,语气调侃中带着尊敬,“想象他在沃尔沃斯的情景。”

有时,我会听到菲利普斯先生对这一趟趟夏日出行的重复描述,偶尔还会听上三遍。不过那是艾伦,一个伦敦文人说的了。艾伦是房东的远亲,有时候来庄园度周末,他说孩提时就来庄园拜访过,那时战争刚开始。

艾伦年近四十,小个子,和我差不多。他为自己的身高所苦。他差不多一见着我面就告诉我——好像是要抢在我之前提这事——学校有个老师叫他“小矮子”。艾伦对自己身材的忧虑也许可以解释他可笑的行为、突兀的笑声和在伦敦聚会上剪裁与色彩夸张的着装,我时常在那些聚会上看见他。花哨的穿着和轻佻的举止,同他神经质得有点狡诈的眼神形成对比,同他拜访庄园时衣着举止的持重形成对比,在庄园里,人们有时能意外地在他脸上看到老太太的神情,那种一脸的皱纹成为愉快的皱纹之前的神情。

艾伦在庄园里很多时候似乎是独处的。他常在庄园游荡,穿着讲究,经常一身乡间风格——但是没有人留意他的衣服或者情绪。他为什么来这儿?他说他喜欢这宅子,这氛围;而且他为我的房东着迷,觉得他非常有“时代感”,这个时代按艾伦的说法是在“大洪水之前”,是“古风”。

他从房东那儿听说了和皮通去沃尔沃斯的事。他跟我提这事的时候大笑不已。“他说皮通不好意思进门,一定要被拖进去才行。”

皮通不是觉得去沃尔沃斯的园艺部很有趣吗?是谁添油加醋了?是我的房东,这个苏醒的隐士,还是艾伦?

艾伦没有出过书。他偶尔写写书评,上电台评论书、电影和其他文化事件。他做的电台节目比他的文字好,他的声音和言语中透着智慧和热情。一个年近四十的人,名气小,成就也不大,他的性格、发展道路和志向算是定型了。

在电台节目中,他的声音、攻击性和智慧向人暗示,在演播室的几分钟仅仅是一种忙碌、充实、圆满、可能让人羡慕的生活的插曲。听他说话让人觉得这个人真有内涵,敏锐,渊博,有风度;要是时间允许,他能说更多。这也是他的文字给人的印象,虽然轻微些:读者看到的文字不过是一个有着广博生活、艺术和历史知识的人所了解的九牛一毛,他本人对书和剧本有更深刻、多面的理解。但是这些简短的评论,电台短评和快速讨论——常常被主持人突然打断,然后开始播放新闻节目——便是艾伦的全部工作。他没有其他工作。

知道他的名字,提起他做过的一些小事情,不会让他发窘并转换话题,这不是文人雅士的做派。相反,他会顺势说起他的作品。他对自己的遣词造句记得一清二楚,他在电台漫不经心迸出的话写在纸上会显得莫名其妙。他会说:“如我就那本关于蒙哥马利的书所作的评论,作者好像婴儿一样被一个军人头朝下拎着——。”他会转而狂笑起来,就像自己说完或者听我房东讲完那个皮通在沃尔沃斯门口畏缩不前,被一个长发隐士拖进商店的笑话时的表现。

“有富人朋友真是不错?”艾伦在某个周末说。他觉得自己一针见血又不乏幽默,眨巴起眼睛;这种卖弄出人意料,展露了他不满和残缺的一面。

说起富人朋友,艾伦把自己想成了作家,有赞助者和豪宅供他使用。但是那个夏天我们都被房东突然的觉醒弄蒙了,他开始了奢侈作风,想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尽情享受每一种体验。这就像是为了解释艾伦所谓的“大洪水之前”的做派。

如今菲利普斯太太上门给我送来新印出的画,还有购物篮和鲜花——这是让我难以消受的优雅礼物。因为送礼的人和礼物似乎要求一种相称的优雅,于是,我发现自己在给他写信的时候朝这个方向努力。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约莫在喝咖啡的时候,我看见皮通站在草坪边茂盛的树篱圈起来的围场外。我听布雷说,从围场那儿过去是一座房子(也许曾住着老迈、虔诚的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