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橘子红了(第11/14页)

毛泽东一八九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出生于湖南中部一个叫韶山冲的村庄。这里之所以叫“韶山”,据说是因为上古时代一个皇帝曾经路过这里,并且在这里演奏了韶乐引来无数凤凰翩翩起舞。毛泽东的父亲毛贻昌十七岁当家理事的时候,毛家家境拮据,为了还债毛贻昌在湘军中当了几年兵。当兵的经历不但使他长了见识,还积累了一些钱财。毛贻昌回家之后买了点地,到毛泽东出生时,他不但已经拥有了二十二亩地,每年至少可以收获八十余担稻谷,同时还做着贩运稻米和猪牛的生意。日子过得兴旺发达之时长子出生了,这令毛贻昌兴奋不已。他摆了几桌酒席,邀请同宗长者为长子取名。长者没费什么心思脱口而出:名泽东,字咏之——后改为“润之”,改得极其恰当,因为“润”和“泽”的含义是相通的。无法猜测这位同宗长者的脑子里游荡的是什么,因为中国农民一向认为孩子的名字不能过于显赫,那样的话孩子容易受到各种鬼魅的嫉妒和攻击。“泽东”,“润泽东方”或者“恩泽东方”,这个气魄惊人的名字显然不是农家子弟所能承受得了的。于是,母亲把他抱到一个用石块垒起的观音庙里,代替孩子给庙里的一块石头磕了头,并决定让自己的孩子认这块石头为“干娘”,同时给孩子取了个小名叫石伢子。母亲希望以此向鬼魅们声明,她的这个孩子只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而已——没有人知道毛泽东的母亲是否读过《西游记》,因为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出世前就是一块石头。

韶山冲里的那位农民兼小业主很快就领教了儿子的“猴气”:八岁就在学堂里和先生顶撞起来,原因是拒绝站着背书而要求和先生一样坐着。十岁干脆从学堂逃跑了,要独自到县城去,结果流浪了三天才被找回家。十三岁因为拒绝给父亲请来的朋友斟酒而与父亲发生冲突,父亲追打过来,他站在一个水塘边宣布,如果父亲再往前一步他就跳下去——那个水塘在韶山的山脚下,水面上漂满了碧绿的浮萍。十四岁时父亲给他娶了个十八岁的媳妇,他拒不接受并且从没看过这个姑娘一眼。因为拒绝父亲让他到一家米店当学徒,父子又发生了激烈口角,毛泽东再次声明要离家出走,结果父亲同意他到邻县的一所新式学校去上学,并为他交纳了一千四百个铜板作为五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

从家里出发的时候,毛泽东写了一首诗夹在了父亲的账本里:

孩儿立志出乡关,

学不成名誓不还。

埋骨何须桑梓地,

人生无处不青山。

诗的后两句是一个日本人写的,曾经刊登在《新青年》杂志上,显然毛泽东读过并且很受感动,于是才一字不差地放进了自己的诗中。而他自创的前两句诗稚气十足且情绪悲壮。无法想象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农家少年来说“成名”到底意味着什么。毛泽东挎着母亲为他准备的粗布包袱,顺着乡间小路大步向前走去——这个懵懵懂懂的少年至少知道“埋骨”需要慷慨以赴。

新式学校使又瘦又高的毛泽东眼界大开,他知道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两年前就死了,他对“华盛顿胜利了并且建立了他的国家”这句话印象深刻,他还喜欢听一个从日本留学回来的老师讲述日本的事情。当年那位老师对毛泽东吟唱的一首日本歌曲,五十年之后,当他孤独地坐在中南海中的大书房里时,依旧可以哼出它的歌词:

麻雀歌唱,

夜莺跳舞,

春天的绿色田野多可爱。

石榴花红,

杨柳叶绿,

展现一幅新图画。

一九一一年,对于中国这是一个天翻地覆的年份。刚到长沙不久的毛泽东初次体会到了革命是怎样的激动人心:长沙城外炮火猛烈,城里革命者的呐喊响彻夜空,城门被暴动的人们打开了。当黎明来临时,革命军在城头竖起了一面白色的旗帜,旗帜上写着一个大大的“汉”字,这个字意味着大清被推翻了,千年的帝制被推翻了。毛泽东立刻成为湖南新军第二十五混成旅第五十标第一营左队的一名列兵。但是半年之后他就不干了,他说他当不了兵。毛泽东也不清楚自己到底适合干什么,他先后投考过警察学校、商业学校、法律学校,甚至一度强烈地想成为一个制造肥皂的专家。最后,他参加了一所不收学费的师范学校的考试,在考场上连写三篇作文,其中两篇是替他的朋友写的,结果他和他的朋友都被录取了——“我没有觉得代替别人考试是不道德的。”毛泽东曾经这样评判自己。

师范学校里有一位名叫杨昌济的老师,曾获得过爱丁堡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他成为深刻地影响了毛泽东的第一人。这不仅是因为杨昌济把自己心爱的女儿许配给了这个农家子弟;更重要的是,崇尚宋明理学同时也崇尚康德的杨昌济在这个农家子弟身上发现了一种非凡的了解力和惊人的精神活力。这也许就是后来西方记者所说的:“在他个人的身躯里含藏着中国革命的故事。”而杨昌济是第一个在毛泽东身上意识到这一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