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的花园(第16/31页)

站在山上防风林的观景处俯视平原,你能看见西边的巨石阵,东边的埃姆斯伯里镇的一头。埃文河流过埃姆斯伯里。河宽而浅,有小礼拜堂和修道院依水而建。历史悠久的埃姆斯伯里现在是个军事小镇,有小型现代房屋、商店和车库。埃姆斯伯里有座修道院与亚瑟王王后格尼维尔颇有渊源。格尼维尔是圆桌骑士兰斯洛特的情人,当年圆桌骑士从卡美洛消失后,格尼维尔退隐到这座离温彻斯特二十英里远的修道院。从巨石阵去往埃姆斯伯里的路上立着路标,上面除了一个徽章外还有一个纪念小镇历史的日期:公元九百七十九年。

正是促使路标立起的历史感,促成了埃姆斯伯里小礼拜堂和修道院的修复。我屋前草坪那头的教堂也开始重建了:历史就像宗教,或者宗教的延伸,是人自身对救赎和荣耀的想象。

在公元九百七十九年——正如路标上所记录的——埃姆斯伯里建城之前,有一段不为人知的黑暗时期。那个时候距罗马军队撤离英国已过去了五百多年。巨石阵被建起,又沦为废墟,在罗马人来之前很早时候,巨大的埋葬地便已不再是神圣之地。于是,在这个充满了遗迹和重建的地方,历史仿佛是一片阳光普照的高原,偶尔出现山谷或黑暗的深渊。

我们仍活在充满历史之光的高原上。埃姆斯伯里建于公元九百七十九年。历史、荣耀和意在行正事的宗教——这些理念还存在于山谷里某些人的心中,虽然个人荣耀有所减少,但新房子和花园像是发生了小变化的上世纪和本世纪初的庄园。这些人中虽然有不少来自外地,却仍有着继承者的想法。这种传承历史的念头促使我们山谷中很多新来的人去重建教堂。教堂正是为这样的人而修复,它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租车人布雷和他们不同,他一辈子生活在山谷里。布雷从不去教堂,还嘲笑那些去教堂的人的动机。和去教堂的人不同,杰克在山那边的那栋农舍中度过了生命中最好的日子,身体好的时候,他以自己的仪式庆祝时节。周日早晨,他在花园劳作,中午去酒馆,下午又在花园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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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建在旧址上。我相信这点。在教堂墓地后面,多少被教堂挡住的是教堂上了年岁的燧石围墙,另一边是树木,以及乳制品厂的棚子和房屋。它们也在旧址上吗?我丝毫不怀疑。因为这个世界——在这样的地方——没有绝对新的东西,总有些过往。教堂前的神龛或是圣地,农场前的农场,在林中老浅滩上,先是“瓦尔登”,接着是“肖”,然后成了瓦尔登肖。一个在湿草甸和布满燧石的丘陵间的小村子,河道边众多村庄中的一个。

刚到山谷时,我在英国这个有历史遗迹的地方找到了近乎孤独的运气,很受感动。这孤独消除了我作为陌生人的紧张,我觉得放眼望去都是完美,完美的进化。当事物开始改变时,我几乎还没开始观察,这片土地和它的生命也几乎还未开始在我周围成形。我退回到先前的想法,现在还没怎么衰微的想法,自变化的流动性和常态,到对抗我于万物之中感受到的不幸——死亡、栅栏和离开——它们消除了、改变了或者威胁了我发现的完美。

可以说,庄园在四五十年前处于完美阶段,当时这座爱德华时代的宅子依然崭新,家族兴旺,附属建筑有使用价值,花园有人照料。但那存在于帝国时代的完美,没有我的位置。以房屋建造者和花园设计师的世界观,他们想象不到后来会有我这样的人住到庄园。我觉得我住在此地——农舍、草坪边空荡美丽的房屋、土地和野生花园——的巅峰时期,住在超乎预期的美丽中。我喜欢这衰败。它让我不想修剪枝叶、除草或是修复、改造。显然,它不能长久。但是它存在时是完美的。

我想看到覆灭的可能性、确定性,甚至在创造的时刻:这是我的性情。这些神经部分是我孩童时在特立尼达岛受家庭环境的影响而形成的:我们住着半损毁或是衰败的房子,频繁地搬家,总之生活在不确定中。也许这种情绪有更深的来由,是祖先留传下来的,伴随着造就我的历史:不仅是有着“世界超出人的控制”思想的印度,还有殖民地种植园或是特立尼达岛的庄园,我贫困的印度祖先在上个世纪被运到那里——我如今住的威尔特郡庄园,是其中典范。

五十年前,这个庄园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即使现在我的存在仍有点不真实。但是不光是意外将我带到此地。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系列意外把我带到这座庄园农舍,这里能看见修好的教堂,有一条明晰的历史轴。在大英帝国内的迁徙,从印度到特立尼达,让我熟练掌握了英语,接受了一种特别的教育。这埋下了我想成为作家的种子,让我在英国追随文学事业长达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