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程(第29/30页)

殖民时代活跃在中南美洲的西班牙殖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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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搬到山谷十多年后,在这里,在庄园小屋和第二次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我在英国第一周的记忆被强烈地唤醒。我收到一封来自安吉拉的信。

我大概有三十年没有听闻她的消息了。连她的名字都不太记得了;这是我要回想早年那段日子时需要摸索的事情。安吉拉的这封信有很多页,是花了很多天写的,字迹透露出不同的情绪。

浑圆流畅细巧的字迹,忽而立起,忽而向右斜。线条忽直忽曲;忽而工整忽而上下跑,但有一点是一致的:这是女性化的英国人的字迹,浑圆而流畅,圆的笔画偶尔压平压扁呈蛋形,流露出消极的情欲。笔迹中的英国风格让我惊奇。仿佛安吉拉仅仅因为在英国生活就学会了这种字体。信封上的邮戳来自白金汉郡的一座小镇:中产阶级的市郊。

信的结尾安吉拉的落款是英国姓氏(写在括号里)。我忘记了她不常用的意大利姓氏;但是这个英国姓氏显得奇怪,和我所认识的那个人格格不入。虽然我们见面第一天,她便告诉了我这个英国姓氏。她叫我维克多,说我的印度名或是梵文名太难记,她不想用。三十年后她记着这个名字。亲爱的维克多。我很诧异。也许没有人(除了文娱世界里的著名演员、舞蹈家、运动员等外貌受人爱慕的人)会忘记仰慕自己的人,而且这对女人也许更适用,她们随着年龄增长必须一次次清点爱人和奇遇。

亲爱的维克多。这对我也起了效用:通过穿插其间的情欲,我被调动的全身,安吉拉的名字让我想起初到伦敦的迷惑和暧昧,安吉拉的侍者服和红唇;它甚至唤醒了她皮毛大衣的触感(据她所言是她某晚从暴力的情人那里逃出来时抓过来的);它唤起了她乳房的触感,那是其他人——她的朋友,流亡的欧洲人和北非人——在场时,她给予我的自由。它唤醒了——我几乎忘记了,因为后来我有不少真正的写作——我那些日子无知地试图把安吉拉变成素材的尝试。我经常写起她,她的乳房,她的皮毛大衣;我经常介绍自己,经常美化或者努力美化每个人的境况!

她写到她从广播里听到我的名字;她听到了很多次,甚至在电视上看见我,但是直到现在才想起打扰我。她再次介绍了自己。她再次讲述了我曾写过的她的过去。她说自己“管理”我在去牛津前住过的“肯辛顿”的“宾馆”,没有提到伯爵府所在的那条街上的意大利餐馆。“我觉得你不知道,我在意大利有个女儿,由我姐姐替我照顾着,直到我能接女儿过来一起生活。维克多,这个女儿现在已经三十五岁了,她有个可爱的小女儿,英语说得让人不相信她是意大利人。”这是信第一段的结尾,笔迹是一致的,快速、坚定,只在最后有些动摇。

之后一行行字开始倾斜,字母倾斜得更厉害,字与字的空隙变得不规律:写下信的上一段后,过了很长时间,也许过了好多天。“我曾和一个你一点都不喜欢的人一起出门。实话讲,维克多,我没那么喜欢他。但是战争改变了很多事,你和奇怪的人相处。你厌恶牧师,不喜欢他们说的话,你知道年轻就是无知。”

“出门”——了不起的措辞。我之前没听过谁用这个词。和安吉拉交往的是个暴力罪犯,我认识她的时候也许他在牢里,如此老派、含蓄的词用在这样的人身上。他们在战时的意大利相遇。她很高兴追随他,从战后混乱的意大利到和平有序的伦敦——虽然她和我一样对伦敦知之甚少。

“你去牛津后情况变得糟糕。他不来宾馆了,我像那些时候报纸里写的憔悴的妻子,只是我不是人妻。然后他好几次来宾馆捣乱,我以为自己要被解雇了。但是某天有个人出现在宾馆。一个穿着粗花呢外套的高个子。他第二次和我说话时注视着我,我觉得他一定是上帝派来的维克多,你知道我不是很虔诚但我必须说,我看见了上帝之手。我去了天主教堂,点了一支蜡烛,这是我还是孩子的时候做过的事。但你那个好朋友得知之后匆忙来到宾馆,准备大战一场。我不知道他想怎么样。但是一看到要对付的人他开始发疯了,真是可怜。他像是要哭出来,真是丢人。风度就是风度,那时候我知道英国绅士是打不败的,维克多。你只有认识英国绅士之后才能说你了解英国。我们的好朋友夹着尾巴走了,但换了个把戏,开始打电话咒骂,不断骂穿粗花呢外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