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波西娅·凯恩(第32/43页)

我把手伸进置于身旁的包里,用手指拨弄着那张小小的人类正式成员卡片,把卡片的尖角戳进指甲下面柔软的皮肉,直到疼得受不了才放开。

我想要付账,丹妮埃尔却解释说不用,因为查克在这里上班:“这是为数不多的好处之一,”她说,“我们在庄园里吃喝都免费。”

走出酒吧,我们斜着穿过十字路口,这会儿小汤米拉着母亲的手,打着哈欠,九点还没到,他就显得完全筋疲力尽了。星期六的晚上会这样可真奇怪,我心想,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就是个不寻常的孩子。

他们的公寓非常狭小。

一台小小的电视机放在模样好似牌桌的桌子上。我注意到一张积满灰尘,像是宿舍里用的那种金属骨架折叠沙发床,三把木椅子仿佛是从三个不同的20世纪50年代餐厅布景里拿出来的。我猜十有八九都是捡来的废品。好几只装满唱片——真正的老式黑胶唱片——的塑料箱堆在一台老旧的唱机旁边,唱机安着巨大的仿木质盒式扬声器,看来似乎比吉米·卡特政府(110)的年代还要早。

见到我在看她的唱片收藏,丹妮埃尔说:“汤米可以选一首睡前曲。每个星期六的晚上我们都会大唱摇滚。你要选哪首歌,汤米?”

汤米没有回答就直接跑进了另外一个房间,回来的时候,戴着一副让人不安的面具。面具看上去像是用纸模做的,喷着银色的漆,上面有两个向下倾斜的小孔,让眼睛露出来,鼻子的地方有个凸起,嘴巴所在的位置则有几十个针眼大小的洞,还有绕着后脑勺的带子。

汤米把“宁静的暴乱”乐队的《金属卫生》专辑(111)从箱子里拖出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那个面具绝对是非常出色地描画出了唱片封面上的那个人。专辑出版的时候我们是五年级还是六年级来着?那时候我们都很喜欢这张封面。

丹妮埃尔帮着他把唱片放到唱盘上。“你还喜欢‘宁静的暴乱’吗,波西娅?”

“他妈的当然了!”我忘记了不该在孩子面前说脏字,不假思索地回答,“而且我敢说你会挑哪首歌我也知道!”

听见军鼓和低音鼓交替奏响的时候,我明白我是对的。

汤米现在开始了一场全新的演出,戴着面具,在我看来煽情的不是一点点——不仅是因为这个孩子对于关注的渴望,更是因为他正罩着一个汉尼拔·莱克特(112)的面具,唱着“狂野,狂野,狂野起来(113)”。

“女孩,和你们的男孩一起摇摆。”丹妮埃尔一边唱,一边满房间地跳,就像我们比汤米稍大一点儿的时候做的事情一样,那是《来吧感受这喧哗》在全国MTV频道和广播电台里播放的年代,那是长发金属在商业上最为辉煌的年代。

不知不觉,我也在房间里四处蹦跶,狂野,狂野,狂野起来,因为你怎么可能不跟着《来吧感受这喧哗》一起跳,一起唱呢?这是一首天才的歌曲,是检验你是否热爱生活的试金石。假如你没有跟着歌曲的节奏拼命甩头,那你就太差劲了。

突然之间,我们都表演起了吉他独奏——汤米站在沙发床上,丹妮埃尔一只脚踩在一把椅子上,而我则双膝跪地,因为我演得非常投入——南泽西时代那个遇见肯之前的我,那个可怜的重金属狂人,那个满怀希望,还没有被厌恶女人的色情片大王染指和玷污的青年波西娅仿佛又回到了我的身体里。从前,长发金属统治一切的时候,我的生活完全与肯·休姆斯无关,或许我可以再一次那样生活下去。

他们管这个叫作怀旧,波西娅,我告诉自己。随着节奏猛摇着脑袋,这感觉太棒了,就好像时光倒流、重回童年一样。

汤米在学校里多半会被人欺负,因为他喜欢这些老歌,而不是佛罗·里达、凯莎、贾斯汀·比伯(114)或者随便什么人,但我明白为什么丹妮埃尔会跟他分享这一切。

因为她每天也在餐厅里被人欺负,毫无疑问——就因为她是个女人,而且很穷。

我伸出舌头,假装从空气吉他换成了空气鼓。和朋友还有朋友的孩子一起如痴如狂地演奏金属摇滚的时候,这样做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我们一起反复唱着“女孩,和你们的男孩一起摇摆”的时候,我想起了葛洛莉亚·斯坦能,琢磨着金属乐是如何将女性物化的。

然而,我也在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的倒影——我穿着那件白色的旧牛仔夹克,浓密的头发伴着摇晃的脑袋扬起又落下,鼻子皱紧,双眼眯缝,做出一种“冷酷”的表情——而我告诉自己只管摇滚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