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2 内特·弗农(第29/44页)

“你知道这句话?”

“在你的课上学的,”她回答,“而且你背后的那件T恤上面也有。”

她说的一点儿没错。

她说:“你的别针看起来很酷。”

我低头望着马克·吐温像一枚军功章一样别在我的胸前,不得不承认,藏在内心深处的那个昔日的高中英语老师,确实认为这很“酷”,但我没有告诉波西娅,因为我并不想让她觉得这是一段让人愉快的经历——我不想让她抱有太大的希望。

“我还是不想活下去,更不用说教书了,”我回答,“什么都没有改变。”

“这才刚第一天呢,”她说道,自以为是得离谱,“你准备好出发了吗?”

“唔,既然来了,我们不如顺便去看看哈里特·比彻·斯托(57)的故居吧,你觉得呢?毕竟它就在隔壁。”

“《汤姆叔叔的小屋》现在不是被看成种族主义了吗?”她问道,“管黑人叫汤姆叔叔是非常不合适的。比那个N打头的词(58)还糟糕,不是吗?”

“我不知道。”我一边说,一边拄着手杖朝博物馆走去。不知什么原因,那天那里没有开门,我非常失望。于是我们回到车上,继续向南驶去。

“你昨天没有自杀,难道不觉得很高兴吗?”她问我。

“因为我有机会参观了马克·吐温的故居?”我反问道,心想这话听起来傻到家了。游览一个我最喜欢的作家的故居,怎么能帮我回答那个最根本的问题呢?

“不,”她回答,随后顽皮地笑了,“因为现在我们戴着配套的马克·吐温小徽章。这可真是太棒了,对吗?”

我稍稍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是认真的——她认为佩戴同样款式的徽章,实际上是一种意味深长的举动。在她心里,这就暗示了,甚至是证实了我们已经建立起某种重要的联系。这是一个14岁女孩子的逻辑——相当于买一条那种可以一分为二的廉价心形项链,好让两个朋友各自戴上有着锯齿状边缘的一半,而这两部分还可以装回到一起去,拼成这句话:

永远的知己!

“恐怕一个徽章还救不了我,尽管它是一个又‘酷’又‘棒’的徽章,凯恩女士。我真希望事情能那么简单,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好吧。”她回答,可当我看过去的时候,她的嘴角已经咧到了耳朵根。

“你喜欢我们戴着成对的徽章——为什么这件事情对你那么重要?”

“我不知道——而且要是我告诉你的话,你十有八九会生气的。”

“这下你非告诉我不可了!”

她重新开上84号州际公路(59),加速向南行驶,然后说:“我在你班上的时候,常常假装你是我爸爸,因为我从来没有过爸爸——而且假如我能选择的话,我想要一个跟你一模一样的爸爸。过去我经常幻想你带着我去诸如马克·吐温故居之类的地方,给我讲那些伟大的作家,就像其他人的爸爸会在棒球场里给他们的儿子讲那些球员一样。而现在我们真的一起去了一位著名作家的故居,这对我来说有点儿像是童年的梦想变成了现实。”

“这么说这次短短的停车歇脚是为了你自己,而不是我喽,凯恩女士?”

“是为了我们。我们两个。”

“你为什么没有结婚?”我问她——我承认,问得非常唐突,“你是一个既聪明又有魅力的女人,所以为什么会开车带着又胖又老又瘸腿的从前的英语老师到处跑,而不是跟一个与你年纪相称的终身伴侣一起做点儿有价值的事情呢?为什么没有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呢?”

“我结过婚了——无论如何从法律上来说是结了,嫁给了一个名叫肯·休姆斯的讨厌鬼。一个月前他背着我跟一个十几岁的女孩上床,我刚好当场撞见。而且在这之前他对我态度恶劣已经好几年了,背着我出轨好几次,还瞧不起我的梦想。只有在真正看到他和一个少女上床后我才下定决心上了回家的飞机。我就是在那架飞机上遇见你母亲的,是肯的道德沦丧开启了这全部一连串的事情。”

我能听出她声音里的痛苦。

“好吧,把你放走,他真是个傻瓜。”我几乎是下意识地说道,我心里很清楚,向她表示出善意是个错误,她会把它们无限放大,直到我无论多努力都不可能达到她的期望为止。况且我也不打算努力。